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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25    来源:

 

各系(室)、中心(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结题率,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凡已到期未结项的项目和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项的项目都在结项范围。包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项目四类。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本次结题,我院涉及到的项目为省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http://stmis.xauat.edu.cn/report/)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我办对照教育厅项目计划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签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达到结题要求的,即颁发结题证书。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集中结题时间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省教育厅2016年上半年集中结题时间定于2016年4月25日—29日。

    2.材料报送: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6年4月25日将系统导出的结题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2),电子版发至:kygl@xjtucc.cn ,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董  凌      电  话:86654207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科研专项项目结题要求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