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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7-09-30    来源:

 

各系(教学部)、中心(部):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9月30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9月30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

  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受理时间

  请于2017年10月1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2),《申报表》电子版发至kygl@xjtucc.cn

  联系人:董凌    倪宇飞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